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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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硕士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生身份后,按照博士身份申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成绩前50%,无不及格课程),科研成绩显著(有论文、专利、成果等)。若成绩不符合前50%,发展潜力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获得参评资格:

1.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二区以上SCI论文一篇,且IF > 3;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以上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 IF>3的论文。

2.博士研究生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前5位或国家级科技奖励前7位;硕士研究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不计名次);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以首位或第二位(导师为第一位)至少获得发明专利2项、1项。

三、对申请者的评价内容与计分标准

(一)政治思想、日常表现及对学院贡献(博士、硕士都占15 分),根据中期考核全体研究生相互打分计算得到平均分。

(二)课程学习成绩(博士占20分,硕士占30分):课程成绩用全部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数。(注:硕士研究生英语免修人员的成绩必须严格根据各学位点群体平均分计算,不允许去掉英语免修成绩)。

(三)科研成绩与学术水平(博士占65分,硕士占55分),申请人汇报科研进展,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价。

四、论文、专利、成果加分

根据学校科研奖励办法并参照其他院系相关办法,所有加分材料在同类评优中只能使用一次,共同第一作者论文只能使用一人次,所有的加分材料均为见刊材料。

(一)博士加分暂行办法

1.SCI文章:SCI文章按照杂志(5)平均影响因子加分。

如有共同第一作者

若两个共同第一作者,作者按6:4分配,若三个按5:3:2分配,若4个按4:2.5:2:1.5分配,若5个按3.521.6:1.5:1.4分配。但只给第一作者(共同第一)第一位加分,其他位次不再加分。

2.专利与软件著作权

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加0.6,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不再加分,授权软件著作权加0.3分,只为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位同学加分。

3.中文核心期刊:不再加分。

(二)硕士加分暂行办法:

1.SCI文章:SCI文章按照杂志(5年)平均影响因子加分

如有共同第一作者,若两个共同第一作者,作者按6:4分配,若三个按5:3:2分配,若4个按4:2.5:2:1.5分配,若5个按3.52:1.6:1.5:1.4分配。

2.专利与软件著作权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加0.6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加0.3分,实审国家发明专利加0.3分,授权软件著作权加0.3分,只为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位同学加分。

3.中文核心期刊

1)学硕:在学校发奖励的中文核心期刊已发表的研究性论文,每篇文章加0.5分。

2)专硕:在学校发奖励的中文核心期刊已发表见刊的研究性论文,每篇文章加0.5分,在其他北大核心期刊库核心期刊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每篇加0.3分。

如有共同第一作者,按照SCI论文共同第一作者加分办法。

另外,学院鼓励引导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各学科点可根据情况对以上评价内容比例进行调整。

五、公示

评选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因考试违纪、作弊,违反《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规定等,受到纪律处分者,取消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其他参考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动物科技学院

2019109